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国有工矿棚户区露天家苑C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电梯供应及安装工程已由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赤发改审批字〔2020〕70号)文件和赤峰市元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元发改发〔2020〕8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赤峰平煤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赤峰兴业建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企业及居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供应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国有工矿棚户区露天家苑C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电梯供应及安装工程;
2.2建设规模: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6部载客电梯购置、并道整改、安装、调试及一年免费维修保养等。
2.3项目投资:186万元;
2.4建设地点:赤峰市元宝山区西露天二街以北、西环路以东、规划支路以南、规划支路以西合围地块内;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6部载客电梯购置、并道整改、安装、调试及一年免费维修保养等。
2.6工期要求: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验收并投入使用;
2.7供货地点:赤峰市元宝山区西露天二街以北、西环路以东、规划支路以南、规划支路以西合围地块内;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制造商的资格要求:制造商提供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无许可参数须另行提供型式试验证书,型式试验证书上载明的额定速度不允许小于1.75m/s,制造商旧许可证在有效内的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B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和B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3.3代理商的资格要求:代理商提供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参数载明额定速度不允许小于1.75m/s,代理商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须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B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代理商投标的还须同时提供上述第3.2款要求的制造商投标资格证明材料。
3.4同一品牌制造商或代理商只允许一家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 年7月17日8时00分至2024年7月22日8时00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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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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