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LF
项目名称: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塔山关押点伙房配电改造工程(四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70000
最高限价(元):248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7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塔山关押点伙房配电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 30个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3.1企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取得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如为省外企业,必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由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供应商进浙备案网页打印件(带网址)。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3.3供应商为非本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亲属(含调研员、副调研员)及其特定关系人和本单位中层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3.4因该项目施工地点在监区内,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组其余进监成员必须全部为男性。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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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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