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上海烟草集****公司液相色谱仪、吸烟机等采购招标项目项目编号:********预算金额:530万元(含税)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采购需求:
包件号
包件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交货期
最高限价(万元、含税)
拟中标人数量
1
液相色谱仪
1台
液相色谱仪,用于对混合物进行分离和分析,详见“技术要求”。
180天
124
1
2
吸烟机
1台
吸烟机,用于烟支理化成分的获取,详见“技术要求”。
180天
290
1
3
材料测试仪
1台
材料测试仪,用于纸张强度的测量,详见“技术要求”。
180天
66
1
4
氢气发生器
1台
氢气发生器,产生工作所需要的氢气,详见“技术要求”。
180天
25
1
5
氮气发生器
1台
氮气发生器,产生工作所需要的氮气,详见“技术要求”。
180天
25
1
注1:投标人对所有规格货物都必须提供完整报价,否则将导致该投标被否决。2:若拟中标人数量为≥3个的,且在招标文件中约定可按照减少一名中标人的方式继续进行评标的项目,此处应当注明。二、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1.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 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投标时须取得制造商或有权经销商授予其就本项目代理投标的授权);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骗取中标和经济刑事案件;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日期起至今]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8. 未被列入****公司或上海烟草集****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9. 未被列入上海烟草集****公司或本单位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10. 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11.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4.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号
包件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交货期
最高限价(万元、含税)
拟中标人数量
1
液相色谱仪
1台
液相色谱仪,用于对混合物进行分离和分析,详见“技术要求”。
180天
124
1
2
吸烟机
1台
吸烟机,用于烟支理化成分的获取,详见“技术要求”。
180天
290
1
3
材料测试仪
1台
材料测试仪,用于纸张强度的测量,详见“技术要求”。
180天
66
1
4
氢气发生器
1台
氢气发生器,产生工作所需要的氢气,详见“技术要求”。
180天
25
1
5
氮气发生器
1台
氮气发生器,产生工作所需要的氮气,详见“技术要求”。
180天
25
1
注1:投标人对所有规格货物都必须提供完整报价,否则将导致该投标被否决。2:若拟中标人数量为≥3个的,且在招标文件中约定可按照减少一名中标人的方式继续进行评标的项目,此处应当注明。二、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1.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 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投标时须取得制造商或有权经销商授予其就本项目代理投标的授权);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骗取中标和经济刑事案件;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日期起至今]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8. 未被列入****公司或上海烟草集****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9. 未被列入上海烟草集****公司或本单位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10. 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11.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4.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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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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