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滘镇西海红心涌、圩头涌、新庙涌箱涵工程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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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滘镇西海红心涌、圩头涌、新庙涌箱涵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16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北滘镇西海红心涌、圩头涌、新庙涌箱涵工程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股份合作经济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

2.2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北滘镇西海红心涌、圩头涌、新庙涌箱涵工程,新建3座钢筋混凝土箱涵、新建挡土墙及路面修复、土方开挖及回填等。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为准。

2.4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主要对北滘镇西海红心涌、圩头涌、新庙涌箱涵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1,156,612.16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 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3.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3.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5.1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①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②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广东省外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当地政策文件办理注册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3.5.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为

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

或地税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或社保终端

机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3.5.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

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

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3.5.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

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

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

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查处。

3.6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

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

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为拟派专

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或地

税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或社保终端机的

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3.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

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

畴)

3.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

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

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

“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

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

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

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

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

参加投标。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4.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款项售后不退。

4.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8 时30分起至:2024年7月23日17时3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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