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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从至北滘DN800给水管道连通工程(荷岳路至三乐路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16 收藏项目
投资项目代码  2206-440606-04-01-939093
投资项目名称  乐从至北滘DN800给水管道连通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乐从至北滘DN800给水管道连通工程(荷岳路至三乐路段)
标段(包)名称  乐从至北滘DN800给水管道连通工程(荷岳路至三乐路段)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

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国有资金:7478.54000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为新建荷岳路至三乐路DN800给水管及配套附属设施,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和钢管,管道总长度约2920米。

招标内容

新建约2920米的DN800给水管道(含明敷、埋地及顶管),包括球墨铸铁管及焊接钢管,土方开挖、回填砂与弃置,阀门等管件的安装,砌筑井、工作井等,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180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13883794.1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1)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2)投标人已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延续核准,但未能取得有效的新资质证书的,应同时提供原资质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截图和网址,否则不予认可。
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企业类型:供排水_施工类企业),企业状态为“允许投标”。 ……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1至2024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或确认)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打印至查询打印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如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或确认)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社保的具体要求详见上述6.4款注释的要求。
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8.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8.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8.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8.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8.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8.8投标人存在《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情形的并处于公告期内,或存在第三十条情形的【即在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被扣分分值20分(含本数)以上】,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9.对投标人企业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9.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1100万元(或以上)的给水管道安装工程或给水厂工程或取水泵站工程的施工业绩。
注: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施工合同关键页(包含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该业绩在佛山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开的查询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如前述不能清晰反映相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附有业主方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请登录)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请登录)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07月16日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06日 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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