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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馆陶县智能停车场项目 已由馆陶县行政审批局 以馆审批发【2024】02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专项债券)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内容:本项目涉及公主湖南门两侧、金陶郦都北侧、金凤二期南侧(筑先路至邯郸银行)、金域蓝湾西门两侧、幸福时光小区便道、金地小区家园便道、温泉小镇南门便道、住建局停车场、金居领秀北门停车场、陶艺路停车场、新天地广场停车场、阳光一号小区停车场12个场所,建设3038个停车位,太阳能灯杆55杆,休息长椅27个,指示牌13个,拆除破损混凝土路面26698平方米,拆除石材铺装4254平方米,新建石材铺装30952平方米,修补石材铺装110平方米。
2.1.2 建设地址:馆陶县城区
2.1.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1.4 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潜在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全国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7 00:00:00至2024-07-23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8-0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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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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