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 购 编 号:SCFR
2.采购项目名称:翠屏区李庄镇智慧停车指挥中心项目检测服务
3.采 购 人:宜宾翠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本项目采购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990872.00 元。
三、项目概况:
该地块占地面积约33亩,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新建建筑约2.2万平方米(含智慧停车指挥中心与游客服务中心)、地块内道路景观、露天生态停车场(不含充电桩等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5.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若因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自然人等原因,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未查询到信息的,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记录名单。
七、磋商文件获取
(一)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期限: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24年7月16日 至2024年7月22日,每天上午0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 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得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7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磋商当日09时3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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