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需求:
传统司法清收主要围绕法院诉讼开展,但受到立案资源限制以及结案率等影响,单纯依靠法院诉讼的司法清收链路局限性较大,受理案量有、成本较高,回款周期较长,已无法满足信用卡不良当前的司法清收需求。与传统的诉讼程序相比,诉前调解的程序更加简化和灵活。如调解不成功,也可以快速转入正式的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在当前诉讼案号紧张的背景下,也可有效节约司法资源诉。现拟开展调解渠道律所大宗采购,即委托采购律所对我行信用卡逾期客户通过调解进行清收
1.2 供应商资质要求:
1.2.1 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1.2.2 要求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有至少一家银行与其开展相关业务,当地有比较好的司法渠道,能提供(代理人)司法文书佐证。
1.2.3 服务时效可满足作业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源、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业务后期保障服务能力。
1.2.4 符合监管和总行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要求
1.2.5 分行认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要求
2.1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2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3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23:59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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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