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山西闽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焦油渣干化处理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上石村山西闽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区。
2.2 项目概况:为实现环保生产、提高资源化利用效率,现计划新增一套焦油渣干化装置系统,将煤气净化系统超级离心机后的焦油渣进入干化装置处理。
2.3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焦油渣干化处理所需的工艺技术方案、设备材料供货、建筑安装施工、安全文明施工、临时措施、冬雨季施工、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竣工验收、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和保修等。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 质量要求: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国家、山西省、临汾市及行业相关最新规范要求;且满足发包人要求并能够实现合同目的。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为焦油渣干化装置的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出具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代理书(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及设备制造商相关资格文件;一个设备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冶金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一项已完成的焦油渣干化处理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及相关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合同及相关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无设备特征可提供图纸或技术附件等补充说明资料,所提供的业绩均应清晰、可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
3.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8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0 投标人应当委托本单位的员工办理投标事宜,否则一经查证,将拒绝或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2日至7月18日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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