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锦州市康宁医院心理医院局部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992307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992307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锦州市康宁医院心理医院局部改造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天(具体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相关专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6日至2024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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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锦州市康宁医院心理医院局部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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