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运城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G5京昆高速侯禹段2024年路面病害处治工程施工,已由运城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5月21日第六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通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度养护工程切块资金,招标人为运城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结合2023年路况检测情况和现场调查情况,发现G3511菏宝高速侯禹 段存在路面车辙、裂缝、坑槽等病害;通过加铺2cm超薄磨耗层、改性ATB-25沥青和SBS改性沥青等措施,全面提升道路通行能力,确保道路行车安全。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001标段。
001标段:G5京昆高速侯禹段2024年路面病害处治工程施工,主要施工内容:2cm超薄磨耗层171053.7㎡、8cmSBS改性ATB-25沥青稳定碎石41438.4㎡、4cmSBS改性AC-16沥青混合料25223.9㎡、6cmSBS改性AC-20沥青混合料9812.5㎡、路面标线12830.4㎡等,包括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3 计划工期:共2个月,从2024年8月开始至2024年10月交工(交付)。
2.4 施工地点:运城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管辖的G5京昆高速侯禹段。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公路养护技术标准》(JTG 5110—2023)《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 5220—2020)等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采购人要求,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2.6安全目标:满足国家和山西省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山西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做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核准或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一类和二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②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可提供多项,内容需涵盖路面、桥梁、交安养护工程)。
3.4人员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本单位注册)。作为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内容需涵盖路面工程)。
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本单位注册)。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五年内(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内容需涵盖路面工程)。
拟任项目专职安全员(2名):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且在本单位注册)。
3.5 财务要求:
提供2023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且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大于1。
3.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投标人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因重、特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或在山西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事故并受到通报;
(5)投标人在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中发生严重不履约行为;
(6)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未被评价为D级,或曾被评价为D级但处罚期已过。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21年7月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
(10)投标人在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11)投标人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7月15日20时00分至2024年7月22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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