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劳务品牌培训挖掘机、装载机租赁服务框架协议征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万元)
最高限价:0.0(万元)
采购需求:为贯彻落实市人社局《关于分解下达全市职业技能培训重点任务的通知》,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确保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挖掘机、装载机驾驶员劳务品牌培训的正常实施,酒泉职业技术学院需租赁挖掘机、装载机用于组织培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贰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1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税收证明材料提供完税发票或税务机关开具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供缴纳社会保险发票);
1.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前任意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文件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各级预算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预留方式为采购项目整体预留,预留比例为100%。本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7-16至2024-08-05,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时间:2024-08-0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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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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