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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灵宝市开元寺路雨污分流道路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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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灵宝 | |||||||||||
| 2、项目名称:灵宝市开元寺路雨污分流道路工程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643,719.01元 | |||||||||||
| 最高限价:643719.01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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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项目概况:工程位于灵宝市西华村,拟对开元寺路进行雨污分流改造。路长1029.5米,宽7米。建设内容包括局部混凝土处理、井盖提升、沥青铺设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招标范围: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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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并须提供近半年以来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缴费的社保证明(以社保网络查询或社保中心出具的证明为准); 3.4.投标人自行出具本企业近三年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5.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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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4年07月16日 至 2024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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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灵宝市开元寺路雨污分流道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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