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嵩县水土保持宣传标语标牌制作安装及玉皇山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提升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控制金额:213510.7元
最高限价:21351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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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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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水土保持宣传标语标牌制作安装及玉皇山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提升工程 |
2135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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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嵩县水土保持宣传标语标牌制作安装及玉皇山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提升工程,主要包含新建砌石挡墙307m,挡墙内侧填土,土质护坡铺加筋麦克垫,径流场周围整地及绿化工程施工,示范园内引水管道敷设及新建闸阀井,安装小标牌4个、大型广告牌1个、径流小区集流地砂浆抹面施工及图纸内全部内容。
5.2工期:30日历天
5.3采购范围:本次采购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5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6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7扬尘治理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5.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一标段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
3.3、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谈判开启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16日至2024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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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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