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无锡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锡发改基础【2022】13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无锡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锡发改基础[2022]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建设地点:无锡市 | |||
| 工程规模:无锡地铁5号线工程41列/164辆电客车及场段工艺设备接口监造服务(从合同谈判开始到质保结束)。 | |||
| 计划监理期限:2100 日历天 | |||
| 合同估算价:678.0 万元 | |||
| 招标范围: 无锡地铁5号线工程车辆及场段工艺设备接口监造服务项目包括无锡地铁5号线工程41列/164辆电客车及场段工艺设备从合同谈判开始到质保结束全过程的监造服务。 | |||
| 标段划分:1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 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 |||
| 财务要求:2020 至2022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
|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整期间(2021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5日)至少有1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城市轨道交通相关车辆监造或咨询项目业绩且已开通试运营。提供:①须提供(合同协议书+验收报告)或(合同协议书+业主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业主证明(须合同签署单位出具)或验收报告须明确反映开通试运营时间;③业绩时间以提供的业主证明或验收报告所载的开通试运营时间为准。 | |||
|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
| (1)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 |||
|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且需在本单位注册满3个月,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3月-2024年5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3)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包括经原发包人已书面同意变更的情形)(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15日 17:00 时至2024年07月22日 23:59 时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15日 9时30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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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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