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海豚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就 利辛县海豚脑康医院有限公司食堂服务采购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利辛县海豚脑康医院有限公司食堂服务采购
二、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利辛海豚脑康医院食堂服务。
2.招标内容:
本院行医疗综合楼五层为员工餐厅,病人餐厅在每病区室内活动室,约140平方米,员工餐厅约130平方米,操作间约160平方米。主要为住院病人及职工提供营养膳食服务。拟中标方需按医院作息时间为病人及职工供应早、中、晚餐及工作餐、点餐、包厢服务;需下病区为住院病人进行分餐,集体送餐服务;需配合医院开展营养治疗工作;医院提供经营场所和部分设备。
拟中标方经营期间因需添置的设备、器具等动产,需自费添置,最终归拟中标方所有。拟中标方因满足其经营需求,对医院食堂进行装修、装饰等设施及其它不动产应无偿移交医院(不得恶意损坏)。食堂的水、电、气、空调及日常维修费用及其他各种开支均由拟中标方自付,每月招标方按标准将向拟中标方收取水、电费(包括空调用电费),燃气费自行上交燃气公司。
3.采购预算:食堂管理服务包含员工餐和病员餐。
餐费标准:员工餐中餐10元/餐,病员餐14元/天。
4.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根据公司考核标准,考核通过后可续签。(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5.付款方式:季度结算。
6.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近三年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食堂服务等内容。
四、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盖章件(三证合一),经营范围须包食堂服务等内容。
2.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将“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司法判决”网页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3.近三年相关业绩(以合同为准,不少于3份)。
五、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7月16日-22日。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17:30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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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