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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市政道路工程-电气工程(三期)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15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市政道路工程-电气工程(三期)已由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发展改革局以长莲发改审批【2023】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专项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市政道路工程-电气工程(三期)监理;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丙十一街(乙五街-乙二路)、康一路(丙十一街-乙六街)、康二路(丙十一街-乙六街)、康三路(乙五街-乙六街)、康四路(丙十一街-乙五街)、康五路(丙十六路-丙十七路)、康六路(丙十六路-乙五街)、丙十六路(乙二路-康六路)、丙十七路(康五路-乙六街)、南一路(东自由大路-南五街)、南三路(东自由大路-南五街)、南五街(南一路-南三路)、建一街(建六街-项目地)、建六街(雾开河大街-泉眼大街)十四条市政道路的电气工程。具体包含路灯、路灯基础、路灯管线等。

2.3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如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4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为止(如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5项目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

2.6招标控制价:107421.00元;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注:类似项目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注:企业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3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且无在建监理工程。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规定》的通知(吉建质〔2022〕5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的企业在信用修复前依法依规限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授权人须是本单位参保人员,须提供参保证明。开标现场委托代理人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自2024年7月16日9时00分至2024年7月22日16时00分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8月8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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