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 |||||||||||||
| 建平县城区道路建设项目-明工街至团结路路口等19处路口智能交通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备案。以建发改发(2022)16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平县市政管理处,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平县城区道路建设项目-明工街至团结路路口等19处路口智能交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建平县城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明工街至团结路路口等19处路口智能交通项目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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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工期要求:2024年08月15日 开工至 2025年02月15日 竣工 |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项目经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或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持证上岗;(3)外省企业开标前需在辽宁省外施工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企业信息报送,开标前其相关信息需在辽宁省外施工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到。4)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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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标 | |||||||||||||
| 1.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06日 0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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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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