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队站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1239540.00元。
最高上限价:1239540.00元。
采购需求:
|
标段 |
标段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
1 |
队站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
1 |
批 |
1239540.00 |
1239540.00 |
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选择1家供应商负责队站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采购工作,配送品种:生鲜肉类、禽蛋类(猪肉、牛肉、羊肉、鸡、鸭、鱼、禽蛋等);蔬菜、瓜果类(各种生鲜蔬菜、瓜果、水果等);主食类(大米、面条、米线、饵丝、包子、油条等);副食品(食用油、调料、干货等);奶制品(纯牛奶、酸奶等)。
供应商须对所参与标段的产品进行整体投标,不得将整个项目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即只投其中一种或几种产品),且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其磋商无效。本次采购的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五章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无霉变、无虫蛀、新鲜、无腐叶、无异味、无注水、无农药残留、食物必须到合法经营商采购,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查有关饮食物资食物经营方的证照,肉类必须有防疫检测证明;干货有保质期、生产厂家、SC标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7号)等,满足物资采购的验收标准及使用需求;其它要求采购人每天进行菜品质量检查跟验收,如果发现不符合规定的食物,供应商要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物并在采购人合理要求的时限内更换。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或采购预算价用完后自动终止合同。具体配送时间、数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必须保证按要求供货,所供物品应提供检验、检疫、检测合格证明。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如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模块内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查询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未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供应商企业自身编制的2023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供应商企业自身编制的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因国家保密规定不方便提供财务状况信息资料的,提供相关保密规定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3个月的,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3个月的,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时间:2024年07月15日至2024年07月22日,每天00时00分至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