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塔什店矿区一号矿井井下瞬变电磁超前探测服务项目 (E6528003931001179)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塔什店矿区一号矿井井下瞬变电磁超前探测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652)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招标人为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库尔勒市2.项目规模: 采用瞬变电磁技术探测巷道前方一定范围内岩(煤)层的含水情况,为巷道的安全掘进及防治水工作提供物探技术依据。携带仪器设备完成井下探测及数据采集工作,通过室内资料分析,绘制相应图件、编制物探报告。3.招标内容与范围:标段(包)编号 :E6528003931001179001001标段(包)名称: 新疆邢美矿业有限公司塔什店矿区一号矿井井下瞬变电磁超前探测服务项目招标范围: 采用瞬变电磁技术探测巷道前方一定范围内岩(煤)层的含水情况,为巷道的安全掘进及防治水工作提供物探技术依据。携带仪器设备完成井下探测及数据采集工作,通过室内资料分析,绘制相应图件、编制物探报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3.投标其他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2)业绩要求: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不少于一项类似探测项目业绩。(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为2021年之后成立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为2024年成立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内容。(4)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 2024年07月13日 00:00到 2024年07月19日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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