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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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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根据常州院与有限深圳分公司签订的腐蚀检测二级协议工作内容,由常州院负责为南海东部海域提供导管架阴极保护监测系统设备和技术服务。由于常州院不具备相关设备及耗材的制造和生产能力,在软件调试安装服务时,需要厂家提供相应的服务,同时采购的耗材需要与现场使用的设备相匹配,因此需要采购对应的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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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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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发标时间:【202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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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及信誉要求:
(1)
资质要求
A、
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B、
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C、
应答人应具备中国腐蚀设计资格证书、中国腐蚀控制资质证书、中国腐蚀控制安全证书,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2)
信誉要求
A、
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B、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C、
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D、
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E、
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F、
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的情形,并且应答人须提供承诺。
(3)
业绩要求:
A、
应答人在2020年1月1日-应答截止时间之内至少具有2项已完成服务的阴极保护监测系统供货及安装调试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B、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内容等内容;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应有签字或盖章。
C、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订单对应的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且订单累计金额达到本项第A条要求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D、
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将可能将影响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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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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