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晋江市磁灶实验东侧大门(临近高速公路一侧)上下学接送区配套附属工程,建设单位为晋江市磁灶实验小学,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晋江市磁灶实验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晋江市;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为942101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造价为942101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外道路、绿化种植、景观排水、交通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为942101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为942101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招标控制价为942101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12日09时00分至2024年07月18日17时30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过期不售。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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