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光大环保能源(广宗)有限公司供排水管网项目施工已由河北广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广开批投【2024】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光大环保能源(广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私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光大环保能源(广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光大环保能源(广宗)有限公司供排水管网项目施工2.1.2建设地点:邢台市广宗县经济开发区新邢清路北侧光大环保能源(广宗)有限公司2.1.3建设内容:1、中水管网建设自广宗县清漾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至光大环保能源(广宗)有限公司,沿线经过友谊路、兴业大街、茂盛路、G340 国道,全长4180米。2、污水管网建设自光大环保能源(广宗)有限公司至茂盛路与G340国道交叉口处的,沿线经过G340国道,全长1260米。2.1.4质量标准:合格2.1.5计划工期:80日历天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B级)考核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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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6 00:00至2024-07-22 23: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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