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G10绥满高速公路兴安岭隧道、扎敦河隧道工程项目水泥混凝土采购项目
1.2采购人:内蒙古交工养护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3(请登录)
1.4成交供应商数量:通过询比采购确定1名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G10绥满高速公路兴安岭隧道、扎敦河隧道工程项目水泥混凝土采购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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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采购名称 |
技术指标要求 |
单位 |
供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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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SN |
水泥混凝土C30 |
强度>30Mpa |
m3 |
供应商要按时运送至兴安岭隧道、扎敦河隧道 |
|
水泥混凝土C40 |
强度>40Mpa |
m3 |
注:本项目为单价采购,最终供货数量以采购人需求为准,并按实际采购数量据实结算。
2.2供货期限:自收到采购人购货通知之日起20日内(供货数量及供货地点在通知中明确)。
2.3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和地方法规及相关标准规定。
2.4其他要求: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即表示已全面认同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一旦成交,成交人在签署合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条款,非必要不得进行任何修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
a、供应商须已在内蒙古交工养护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系统中办理过准入手续;
b、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书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水泥供货业绩,需提交合同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a、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b、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c、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d、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e、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f、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g、违反《商务部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企业绿色采购指南(试行)》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采购文件获取及响应文件递交
4.1请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于2024年7月12日9时00分至2024年7月18日9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4.2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上午10: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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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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