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SZD
2.项目名称:布吉河、小沙河暗渠安全检测与评估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 贰佰零陆万柒仟柒佰元整(¥2,067,7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 贰佰零陆万柒仟柒佰元整(¥2,067,700.00)
5.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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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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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吉河、小沙河暗渠安全检测与评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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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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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定证书(认证范围需同时包括管道电视检测(CCTV)、管道潜望镜检测(QV)、管道声纳(声呐)检测))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两个组成方共同满足以上资质即可。(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承担出具安全评估报告的工作内容的企业承担。以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单位成员共同签订并加盖公章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扫描件 (格式自拟) ,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并约定联合体单位成员各方承担的工作范围、相应的责任以及有无承担相同的工作内容,联合体单位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须共同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0.为该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11.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7月13日20:00至2024年7月24日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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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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