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码:ENT20
2.项目名称:医用液氧配送及储罐租赁服务
3.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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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支付上限,按实际使用量支付)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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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液氧配送及储罐租赁服务 |
1 |
批 |
18.4万元/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一年合同期满后,经履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按原合同条款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两次 |
二、供应商(参与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范围包含“氧”;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须提供药监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许可范围包含“氧”经营;
3、投标人获政府部门颁发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4、投标人获政府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或其委托运营方必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中必须注明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范围。(如有委托运营方,投标文件同时附投标人与委托运营方的委托合同)。具有医用液氧运输专用槽车;
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同一母公司下属两家(含两家)以上的分、子公司参与投标。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转包。
7、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履约承诺函》中做出声明);
8、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履约承诺函》中做出声明);
9、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履约承诺函》中做出声明);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由供应商在《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供应商报名
投标人应在2024年7月12日—2024年7月1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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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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