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拟建的 满洲里市南区排水防涝雨水管道改建工程(一期)五标段 ,已 由 满洲里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满审服投字【 2023】59号 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满洲里市南区排水防涝雨水管道改建工程(一期)五标段。
2.2、建设规模:立交桥南路:Y172-Y187段(1)直埋管道469.09米、顶管68米、检查井16座。(2)拆除恢复沥青路面8320平方米、道板1880平方米、边石144米。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程地点:满洲里市南区。
2. 4 、计划工期: 总工期 60日历天 。
2. 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 6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为 申请上级支持资金和地方自筹 ,资金已落实 ( 招标 控制价: 2,562,948.27 元)。
2. 7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 内全部内容 。
2. 8 、标段划分:施工 设六 个标段 , 本次招标为五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 级 及以上资质, (本资质为住建部 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 最新资质要求),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有效期内 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 备 市政工程专业 二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管理机构 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不得有在建工程 (评标委员会、招标人不得将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外其他人员有在建工程作为否决投标、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条件。) 。
审查资料(需扫描到投标文件中):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 “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安全员 及 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量 /检员、资料员、材料员)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证明(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如各省、地区有特殊规定,从其省、地区社保部门规定)、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存款回单 (或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等)。
3.3本次招标 允许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8月05日 0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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