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翠屏区乡乡通充电站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403-511502-04-01-798239】FGQB-007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翠富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翠富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03-511502-04-01-798239】FGQB-007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李端镇、永兴镇、金秋湖镇。
2.2规模及投资额:项目建设在翠屏区李庄镇、李端镇、永兴镇、金秋湖镇等乡镇,拟新建120KW快充充电桩21根、7KW慢充充电桩26根,以及配套设施设备。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6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安装及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包括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求、竣工验收、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充电站(充电车位不低于10个)工程施工业绩或电力工程(含10KV及以上)施工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3 00:00至2024-07-19 00:00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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