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扬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人员信息一体化采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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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人员信息一体化采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12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人员信息一体化采集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4.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体机采集柜、指掌纹采集仪、人像采集设备、工控机、系统采集软件等设备采购及设备安装调试和相应项目的培训。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将全部设备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到货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培训到位并提交验收申请。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满足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函(原件);(2)资格声明(原件);(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6)供应商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2日  至 2024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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