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南通开发区楼宇亮化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NTG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人民币11000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1100000元
6、采购需求:具体内容、服务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与安装并通过合格验收。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按后附格式);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按后附格式);
3、投标人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符合《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按招标文件后附格式):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6、响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异常经营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为确保国企采购守法响应供应商公平参加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首次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始后一个小时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响应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证,并将查询记录截屏打印保存在采购档案内。如核实未通过,经评标小组确认后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以上未尽之处详见第五章资格审查表。
7、拒绝以下响应供应商参与投标
响应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24日9: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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