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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三聚氰胺项目配套动力站EPC工程分系统调试和整套启动调试工程-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4-07-12 收藏项目
1. 谈判采购编号:(请登录)

2. 项目名称: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三聚氰胺项目配套动力站EPC工程分系统调试和整套启动调试工程

3. 项目概况与谈判采购范围

3.1 项目概况: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三聚氰胺配套动力站工程位于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本工程建设1×供汽量 550t/h,最大连续蒸发量770t/h超高压高温锅炉,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不考虑扩建条件。本项目为了满足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三聚氰胺项目用汽需求,保障用户负荷侧用能的平衡性与可靠性。本工程建设规模为年产8万吨三聚氰胺项目配套动力站,含一台最大连续蒸发量770吨/小时的高温超高压锅炉及相关配套设施。

3.2 谈判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系统:热力系统、燃料供应系统、燃油系统、除灰除渣系统、化学加药系统、汽水取样监测系统、供水系统、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脱硝系统、辅助及附属生产系统等的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以及定值计算(包含电气和热控专业)等168小时运行完成的所有相关调试工作,确保各系统达到设计要求,投产后机组具备连续、安全、满发的运行能力。

根据《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及评定标准》,供应商负责机组各专业设备、工艺系统及附属装置进行调整试运,按检验项目、分项、专业、阶段、整套试运等依次进行质量的检查验收及评定,并作质量检验及评定签证,配合性能验收试验以及试生产期间的配合调试和完善工作。在安装阶段配合各施工单位、设备与材料制造商、监理、发包人的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进行单机调试结果予以确认。

以上均还应包括调试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整个服务过程。服务期限从中选至动力站168小时试运行结束直至质保期满止。

本项目单机试车至最终接收阶段工作包括:系统的清洗、单机试车、中间交接、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性能考核、最终接收。整套启动调试时间应依据现场实际进度和业主要求的时间进行。

具体详见采购范围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条件书》。

3.3 工期要求:

满足采购人的网络计划进度要求,初步安排如下: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三聚氰胺项目配套动力站EPC工程分系统调试和整套启动调试里程碑计划:本机组拟于2024年10月28日机组通过168小时试运移交生产;调试项目按采购人里程碑计划提前1个月进行控制,且需满足采购人的网络计划进度要求。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条件书》里程碑计划。

4.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取得法人授权(授权事项包括参与响应、签署合同、执行合同)并具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2)必须具有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能力评价等级证书(电源工程类一级)”;

(3)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均在有效期之内;

(4)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300MW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调试的完成业绩(须提供符合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竣工验收证明);

(5)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担任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的调试总工程师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未发生过因调试责任而造成的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和人身死亡事故、无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并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自身承诺。

(7)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

5.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2日18时00分到2024年07月1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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