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元盛能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度液氮采购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F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元盛能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度液氮采购服务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元盛能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元盛能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度液氮采购服务项目。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采购内容及范围:液氮采购,采购总数量400吨(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2.4供货地点:长春元盛能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5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合同签订后,在每批次下达订单12小时内将订单内采购物品运送到长春元盛能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6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与合同技术条款验收(详见附件)。
2.7采购预算:54万元。
2.8采购控制价:总价:54万元;单价:1350元/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部门注册的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在人员、资金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满足本项目要求。
3.2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犯罪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须具有企业近一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成立不足半年的投标人不做要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7投标人须具有企业近一年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成立不足半年的投标人不做要求)。
3.8未被列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12日至2024年07月1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领取并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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