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吕梁有限公司所属煤矿安全评价。
1.2采购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吕梁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001第一标段:根据《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调度指挥中心关于推进井下煤仓隐患问题整改
的督办通知》 (煤仓管理办函[2024]3号)文件,要求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金达煤业有限公司对
在用煤仓每5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服务年限超过10年的每3年进行一次安
全评价,6月底前完成有资质的单位对煤仓进行安全评价。为了确保我矿主井煤仓安全运
行,需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我矿主井煤仓进行安全评价。
002第二标段: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锦瑞煤业有限公司二采区煤仓使用年限已达10年以上,一采区溜煤眼使用年限已达5年以上,根据《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调度指挥中心关于推进井下煤仓隐患问题整改的督办通知》(煤仓管理办函[2024]3号)文件,要求矿井对在用煤仓每5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服务年限超过10年的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6月
底前完成有资质的单位对煤仓进行安全评价。为了确保煤仓安全运行,需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我矿二采区煤仓、一采区溜煤眼进行安全评价。
003第三标段: 为帮助企业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吕梁孝龙煤炭综合物流园区(有限公司)应当按照安全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制定安全现状评价方案。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金达煤业有限公司主井煤仓安全评价。
002第二标段: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锦瑞煤业有限公司二采区煤仓、一采区溜煤眼安全评价。
003第三标段: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吕梁孝龙煤炭综合物流园区(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2.2服务期限:
001第一标段:合同签订后30天
002第二标段:合同签订后35天
003第三标段:合同签订后60天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资质要求:001、002、003标段供应商须具有具备安全评价机构资质。
(2)项目负责人:无。
(3)财务要求:无。
(4)业绩要求:无。
(5)其他要求:无。
3.2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报告,如截图不清、错误或漏附,评审小组可现场查询);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 /
(5)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成果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经济、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采购文件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7月11日17: 00 至 2024年7月16日17: 00(北京时间)。
5.2
6.响应文件递交
6.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4年7月24日09: 00(北京时间)。
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吕梁有限公司所属煤矿安全评价。
1.2采购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吕梁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001第一标段:根据《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调度指挥中心关于推进井下煤仓隐患问题整改
的督办通知》 (煤仓管理办函[2024]3号)文件,要求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金达煤业有限公司对
在用煤仓每5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服务年限超过10年的每3年进行一次安
全评价,6月底前完成有资质的单位对煤仓进行安全评价。为了确保我矿主井煤仓安全运
行,需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我矿主井煤仓进行安全评价。
002第二标段: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锦瑞煤业有限公司二采区煤仓使用年限已达10年以上,一采区溜煤眼使用年限已达5年以上,根据《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调度指挥中心关于推进井下煤仓隐患问题整改的督办通知》(煤仓管理办函[2024]3号)文件,要求矿井对在用煤仓每5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服务年限超过10年的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6月
底前完成有资质的单位对煤仓进行安全评价。为了确保煤仓安全运行,需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我矿二采区煤仓、一采区溜煤眼进行安全评价。
003第三标段: 为帮助企业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吕梁孝龙煤炭综合物流园区(有限公司)应当按照安全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制定安全现状评价方案。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金达煤业有限公司主井煤仓安全评价。
002第二标段: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锦瑞煤业有限公司二采区煤仓、一采区溜煤眼安全评价。
003第三标段: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吕梁孝龙煤炭综合物流园区(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2.2服务期限:
001第一标段:合同签订后30天
002第二标段:合同签订后35天
003第三标段:合同签订后60天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资质要求:001、002、003标段供应商须具有具备安全评价机构资质。
(2)项目负责人:无。
(3)财务要求:无。
(4)业绩要求:无。
(5)其他要求:无。
3.2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报告,如截图不清、错误或漏附,评审小组可现场查询);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 /
(5)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成果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经济、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采购文件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7月11日17: 00 至 2024年7月16日17: 00(北京时间)。
5.2
6.响应文件递交
6.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4年7月24日09: 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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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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