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发电照明应急电源车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
2.2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发电照明应急电源车采购,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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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主要技术 参数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使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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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发电照明应急电源车 |
辆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签订合同2个月内 |
乡宁分公司 |
乡宁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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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发电照明应急电源车 |
辆 |
1 |
签订合同2个月内 |
兴县分公司 |
兴县分公司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改装资质(工信部批文以及电源车品类公告车型不少于20个以上,具备半挂电源车公告1个以上)、须具备机动车二类维修资质(如有证书提供证书如没有提供盖章的经营备案表);
3.3投标产品要求:投标人所投标车型要求有国家工信部专用车辆公告目录(提供公告产品批次截图)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同类产品累计销售业绩至少50项合同或者100辆以上应急电源车。
近3年指: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和与合同相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发票金额应与合同金额对应,多次开具发票的应同时提供)。
所有业绩支撑证明材料内容须保证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可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其货物清册即可,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其货物清册须一一对应。按时间顺序由远及近排列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制定目录。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7-12 17:30至2024-07-17 17:3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8-01 09: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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