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2640000.00元,供应商报价超过上述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南站地区景观亮化及标识灯箱养护范围包括:南站辖区内广场景观地块、江南路、六朝路等道路两侧绿化景观亮化,地下通道、出租车场站、南北落客平台进出匝道等站区内景观照明及标识灯箱设施及附属设备的清洁维护、保养维修、系统检查和应急处置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提供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保凭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2日至2024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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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