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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网天津LNG消防评估、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12 收藏项目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国家管网天津LNG消防评估、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为保障公司运营依法合规,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天津市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需要委托符合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接收站、行政办公楼、临港分输站、专职消防队、业主临建、二期项目及其他甲方新增投产项目,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设施检测维保工作。

国家管网天津LNG消防评估、维保服务项目天津LNG消防评估、维保服务

标段编号: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4-07-12 11:27: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7-19 23:59:00

文件发售金额(元):200(按标段收费)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8-02 09:00:00       开标时间:2024-08-02 09:0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为保障公司运营依法合规,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天津市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需要委托符合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接收站、行政办公楼、临港分输站、专职消防队、业主临建、二期项目及其他甲方新增投产项目,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设施检测维保工作。

投标人资格要求:1 资质要求: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1人。需提供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注册消防师证书复印件及注册到投标人单位的证明、近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 ②投标人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需提供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复印件、近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 ③投标单位应符合《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七条,同时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条件,并对应当具备的条件整体做出承诺。(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书)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至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该投标人2022年资产负债率>100%,或2022年经营情况出现亏损的,投标将被拒绝。(事业单位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若无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的,可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财务报表及报表数据真实性的书面承诺文件)。 4 业绩要求: ①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具备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安全评估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及发票。 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具备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检测维保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及发票。 5 信誉要求: 5.1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5.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情况截图,如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5.3提交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提供承诺书) 5.4.法人、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5.5.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国家管网公司列入黑名单。(提供承诺书) 5.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规定的事故等级划分)。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且经过事故调查和认定,由用户部门、上级管理机构、官方媒体或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了明确的书面意见,应由投标人承担质量事故责任或对投标人进行了处理的,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提供承诺书) 5.7.投标人不处于被责令整顿、停业;或财产已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5.8.投标人最近一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因商业诚信、产品质量原因被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家部委予以公开通报的;针对该事宜有处理意见的,以处理意见为准,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提供承诺书) 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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