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濮阳市人民医院废水、废气检测服务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LHPY
三、项目预算金额:17万元/年。
四、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濮阳市人民医院废水、废气检测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2、服务内容:所有排水口、废气排口(包含主院区、北院区、南院区、东院区)均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做污染因子监测,并按照监测频次出具周、月、季、年度报告,及时在相关平台上上报排污信息及数据公开填报服务。
3、服务期:三年,合同每年一签根据服务评价结果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同时满足院方采购的相关技术要求。
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7、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每年一签根据服务评价结果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8、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需通过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评定为合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开标结束后,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并打印保存查询证明(供应商不再提供)。
4、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12日至 2024年07月18日,每日上午8:30到11:30,下午15:00到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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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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