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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机务段CR200J3型动力集中型动车组(鼓型)机务设备1D3修招标采购重新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12 收藏项目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机务段CR200J3型动力集中型动车组(鼓型)机务设备1D3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MZ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机务段委托对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机务段CR200J3型动力集中型动车组(鼓型)机务设备1D3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来源为:段检修成本,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编码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图号/材质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1

A01

/

CR200J3型动力集中型动车组(鼓型)1D3修微机及网络控制系统(PQ-190)检修

PQ-190

8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北京市海淀区吴家场铁1号(北京机务段)

配件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

A02

/

CR200J3型动力集中型动车组(鼓型)1D3修微机及网络控制系统(tNetrol-CC12)检修

tNetrol-CC12

2

3

A03

/

CR200J3型动力集中型动车组(鼓型)1D3修变流装置(YGZN2Q271)检修

YGZN2Q271

8

4

A04

/

CR200J3型动力集中型动车组(鼓型)1D3修变流装置(tPower-TI17.EL/JP1)检修

tPower-TI17.EL/JP1

2

5

A05

/

CR200J3型动力集中型动车组1D3修空气制动系统(CAB-A)检修

CAB-A

10

6

A06

/

CR200J3型动力集中型动车组1D3修列供配电柜(tPower-AS8 )检修

tPower-AS8

7

7

A07

/

CR200J3型动力集中型动车组1D3修列供配电柜(TDPS05 )检修

TDPS05

3

8

A08

/

CR200J3型动力集中型动车组1D3修蓄电池充电装置 ( BC15-Ⅲ ) 检修

BC15-Ⅲ

10

9

A09

/

CR200J3型动力集中型动车组1D3修空调系统检修

TTK6P-6.0GD、

KLD-35/09DG

1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A01包:CR200J3型动力集中型动车组(鼓型)1D3修微机及网络控制系统(PQ-190)检修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的部件能满足CR200J3型动力集中型动车组原设计下的运用要求,同时提供CR200J3型动力集中型动车组(鼓型)微机及网络控制系统(PQ-190)投标物资制造商的主机厂技术协议(装车协议)或主机厂的供货合同或符合主机厂装车技术要求。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国内同类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A02包:CR200J3型动力集中型动车组(鼓型)1D3修微机及网络控制系统(tNetrol-CC12)检修

3.1.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的部件能满足CR200J3型动力集中型动车组原设计下的运用要求,同时提供CR200J3型动力集中型动车组(鼓型)微机及网络控制系统(tNetrol-CC12)投标物资制造商的主机厂技术协议(装车协议)或主机厂的供货合同或符合主机厂装车技术要求。

3.1.1.2财务要求。

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国内同类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1.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A03包:CR200J3型动力集中型动车组(鼓型)1D3修变流装置(YGZN2Q271)检修

3.1.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的部件能满足CR200J3型动力集中型动车组原设计下的运用要求,同时提供CR200J3型动力集中型动车组(鼓型)变流装置(YGZN2Q271)投标物资制造商的主机厂技术协议(装车协议)或主机厂的供货合同或符合主机厂装车技术要求。

3.1.1.2财务要求。

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国内同类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1.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A04包:CR200J3型动力集中型动车组(鼓型)1D3修变流装置(tPower-TI17.EL/JP1)检修

3.1.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的部件能满足CR200J3型动力集中型动车组原设计下的运用要求,同时提供CR200J3型动力集中型动车组(鼓型)变流装置(tPower-TI17.EL/JP1)投标物资制造商的主机厂技术协议(装车协议)或主机厂的供货合同或符合主机厂装车技术要求。

3.1.1.2财务要求。

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国内同类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1.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A05包:CR200J3型动力集中型动车组(鼓型)1D3修空气制动系统(CAB-A)检修

3.1.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的部件能满足CR200J3型动力集中型动车组原设计下的运用要求,同时提供CR200J3型动力集中型动车组(鼓型)的空气制动系统(CAB-A)投标物资制造商的主机厂技术协议(装车协议)或主机厂的供货合同或符合主机厂装车技术要求。

3.1.1.2财务要求。

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国内同类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1.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A06包:CR200J3型动力集中型动车组(鼓型)1D3修列供配电柜( tPower-AS8 )检修

3.1.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的部件能满足CR200J3型动力集中型动车组(鼓型)原设计下的运用要求,同时提供CR200J3型动力集中型动车组(鼓型)(tPower-AS8 )型列供配电柜的机车重要件定点验收呈报表,投标物资制造商的主机厂技术协议(装车协议)或者与主机厂的供货合同或符合主机厂装车技术要求。

3.1.1.2财务要求。

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国内同类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1.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A07包:CR200J3型动力集中型动车组(鼓型)1D3修列供配电柜( TDPS05 )检修

3.1.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的部件能满足CR200J3型动力集中型动车组(鼓型)原设计下的运用要求,同时提供CR200J3型动力集中型动车组(鼓型)( TDPS05 )型列供配电柜的机车重要件定点验收呈报表,投标物资制造商的主机厂技术协议(装车协议)或者与主机厂的供货合同或符合主机厂装车技术要求。

3.1.1.2财务要求。

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国内同类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1.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A08包:CR200J3型动力集中型动车组(鼓型)1D3修蓄电池充电装置 ( BC15-Ⅲ ) 检修

3.1.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的部件能满足CR200J3型动力集中型动车组动力车原设计下的运用要求,同时提供CR200J3型动力集中型动车组(鼓型)蓄电池充电装置(BC15-Ⅲ型)的机车重要件定点验收呈报表,投标物资制造商的主机厂技术协议(装车协议)或者与主机厂的供货合同或符合主机厂装车技术要求。

3.1.1.2财务要求。

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国内同类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1.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A09包:CR200J3型动力集中型动车组(鼓型)1D3修空调系统检修

3.1.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的部件能满足CR200J3型动力集中型动车组动力车原设计下的运用要求,同时提供CR200J3型动力集中型动车组(鼓型)(TTK6P-6.0GD或TTK4-6.0GD)空调系统的机车重要件定点验收呈报表,投标物资制造商的主机厂技术协议(装车协议)或者与主机厂的供货合同或符合主机厂装车技术要求。

3.1.1.2财务要求。

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国内同类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1.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线上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3日 9:00至2024年7月19日 17:3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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