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WS326 项目名称###市前埔南区小学两校区主题区文化提升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市前埔南区小学两校区主题区文化提升改造,一项,其他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文件规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有效复印件。2.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3.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4.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磋商响应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6.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磋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磋商代表在磋商现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有效复印件。2.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3.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4.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磋商响应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6.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磋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磋商代表在磋商现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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