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SZGZ-G2024-0067 项目名称:经开区年度既有建筑隐患排查第三方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预算金额:人民币肆佰万元整(¥:********.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肆佰万元整(¥:********.00元) 采购需求: (1)经开区范围内公共建筑安全排查,暂估数量约********平方米; (2)经开区范围内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排查,暂估数量约5100幢; (3)经开区范围内幕墙排查,暂估数量约********平方米; (4)经开区范围内既有房屋建筑安全鉴定评估,暂估数量约********平方米; (5)根据招标方需求提供相应技术支持。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5.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法人应提供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9.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投标人应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投标人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11.投标保证承诺书; 12.《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3.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测机构资质和备案检测资质; 14###市住****局关于公布2022年###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单的通知》(苏住建房[2022]14号)的名单目录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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