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车辆段 委托, 现就 车辆安全数据中心-包头西车辆的货车运用管理子系统升级改造、车辆安全数据中心-包西车辆段HMIS及5T信息提取应用、车辆安全数据中心-包西车辆段智能调车管理信息系统、车辆安全数据中心-包西车辆段增设TDCS和CTC复示终端项目 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条款(标段三、四均需满足):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提供2021年以来至少1份同类产品在铁路行业的销售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三年内不存在行贿受贿以及招投标纠纷情况(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标段三需满足:车辆安全数据中心-包西车辆段智能调车管理信息系统
1、投标单位在2021年至今有国铁货车车辆段同类业绩业绩不低于2项(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及对应的发票)。
2、投标单位需提供国铁集团(原铁道部、铁路总公司)出具的货车管理信息系统(HMIS)评审文件。
3、需要进行现场勘探,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使用单位签字确认并盖章的勘探证明和改造方案。
标段四需满足:车辆安全数据中心-包西车辆段增设TDCS和CTC复示终端
1、投标单位在2021年至今有国铁TDCS和CTC复示终端或系统业绩不低于3项(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及对应的发票)。
2、投标单位需通过国铁集团(原铁道部、铁路总公司)或集团公司(原铁路局)级部门组织的技术评审或认证。
3、生产厂家需要有国家铁路局颁发的调度集中(CTC)设备软件和系统集成行政许可认证及中铁检验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并出具相应的证书。
四.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4 年 7 月 12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4 年 7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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