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第一住院楼消防报警设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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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第一住院楼消防报警设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7-1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YL-ZF

项目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第一住院楼消防报警设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4036万元

最高限价:80.403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80.4036 80.4036 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第一住院楼消防报警设备改造(详见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款所属日期为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6.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7. 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正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并提供任命书及注册建造师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8.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 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磋商前近三个月内(含磋商当月)任意一个月由社保中心开具的本单位为被授权人缴纳个人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有社保中心专用章)。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且磋商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的截止时点为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1日到 2024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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