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污水处理站及垃圾中转站新建工程EPC工程总承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某部,项目资金由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背景:新建污水处理站初步设计包括地下调节池、清水池,地上设备间及室外附属配套等。地下调节池、清水池初设建筑面积84.56平方米、高度4.8米、地下1F剪力墙结构、设计工作年限50年;地上设备间初设建筑面积86.64平方米、高度4.7米、地上1F框架结构、设计工作年限50年。新建垃圾中转站初设建筑面积83.16平方米,高度5.45米、地上1F钢结构、设计工作年限50年。
1.2招标范围:污水处理站及垃圾中转站新建工程EPC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含技术设计和勘察)、材料设备采办、工程施工、试运行和运行培训等,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1.3建设地点:辽宁省兴城市。
1.4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共80天(施工图设计完成期限为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施工完成期限为60日历天,2024年12月底前竣工)。
1.5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
1.6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280万,其中勘察设计费不超过6万元。
1.8质量要求:合格,主要建筑物和机电设备的材料做法、技术参数、规格和品牌档次等详见初步设计图纸和技术规格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2.4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特定资格要求:
[设计资质]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满足以下其中一条要求:
要求一: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要求二:具备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满足以下其中一条要求:
要求一: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要求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以下要求:
(一)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建造师(市政工程)、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环保工程师等其中之一;
(二)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项目经理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三)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不得在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项目,同时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7月12日至7月18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进行申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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