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光大银行大连分行县域支行会计传票包寄送服务的供应商1家,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本项目属性为服务类。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独立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2)供应商须具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是分公司,须出具总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5)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采购人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7)供应商直接缴纳社保连续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参保人数不少于10人。(8)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9)供应商具备至少1个同类项目案例。(10)供应商具有办公场所。(11)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必须覆盖采购内容。(12)供应商成立时间:供应商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一年(含)。(13)供应商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采购人签署项目合同。(14)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至今的纳税申报证明材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按月提供;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提供。注:提供材料时只需提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即可),开业不足2年的提供自开业之日起至今的材料。(15)供应商所属员工须与光大银行大连分行员工及直系亲属无关联关系。(16)供应商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1日 至 2024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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