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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垦科路周边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7-11 收藏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口市龙华区垦科路周边环境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滨江路88号枫丹白露B区1栋302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受海口市龙华区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就海口市龙华区垦科路周边环境整治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FGCG-2024-049

2、项目名称:海口市龙华区垦科路周边环境整治项目

3、预算金额:514189.64元。

4、最高限价(如有):514016.58元。

5、采购需求:详见第七章“用户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合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6.投标人须提供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打印生成诚信档案手册(提供诚信档案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3.8.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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