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项目名称:新华大厦电梯采购安装及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分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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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 |
项目 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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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大厦电梯采购安装及改造工程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承担本次采购服务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项目实施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够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3.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乘客电梯、载货电梯)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资格;已办理二证合一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乘客电梯、载货电梯)及相应的型式试验证书; ②供应商为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除所投品牌生产厂家具备上述对制造商的要求外,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乘客电梯、载货电梯)。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本项目共分1个分包。 |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07月11日09时00分至2024年07月18日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1、时间:2024年07月22日14时00分至2024年07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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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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