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内容:2024-2025年度各水厂尾泥处置(共29800吨)
三、服务期:2024年9月1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在正常经营活动、招投标活动、履行合同等过程中无重大违规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6)投标人应具备自来水厂尾泥的一般固废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能力。
7)投标人应具有或与之合作的专业运输队伍和运输车辆(运输队伍中车辆具有保险公司承保(在有效期内)、各验车手续审查完备且有效(行驶证、营运证、驾驶证等))。如是运输合作单位合同必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相关的合作协议;
8)被授权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社保证明(投标人自有职工);
9)根据“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查询方式:“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版块→根据要求分别查询并截图);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分包、转包。
2.资格审查
1)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与。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一式贰份,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后方为有效,原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备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分包、转包。
3)投标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注: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注: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24年7月18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7月31日13:3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14:00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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