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ZQHJ-G2024-0050 项目名称###县人民医院信息标准化及智慧医院建设交换机等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8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0万元(报价高于限价的,视为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采购需求###县人民医院信息标准化及智慧医院建设交换机等采购安装项目(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40个日历天或招标人要求。质量要求:合格同时符合行业及规范验收要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供应商可任选其中一项(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标书)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授权委托**受托人身份证2.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标书);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标书);4.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四要求,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标书);5.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标书);6.供应商未被“****网(https://********/)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未被“中****网”(http://********/)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单位(采购代理单位)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一旦被查询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备注: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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