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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广中路街道办事处广中路街道社区“宝宝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7-1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Hp******** 项目名###路街道社区“宝宝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通过“宝宝屋”的建设,逐步摸索并优化服务模式,以形成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社区服务品牌效应。同时,持续总结工作经验,积攒宝贵实践,为后续开展更为完善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期间积极联动公安、教育、卫健等多方委办单位,以及社会爱心资源,使其更好地汇###路街道,共同助力我们的“宝宝屋”为社区居民提供更为专业、细致、贴心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从而营造出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社区育儿环境。 合同履行期限:验收前的教具等相关设施添置等,合同签订后1个月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报价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报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2)报价需持有包含教育服务(或具体至幼儿照护、学前教育等相关领域)在内的营业执照,可以是取得《依法开展托育服务告知书》的托育机构。3)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报价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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