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嘉庚图书馆网络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5.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附:采购货物(服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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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货物内容及要求 |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
交货期 |
交付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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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嘉庚图书馆网络改造 |
1批 |
具体详见第三章 |
450000元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交付并投入使用。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备注:合同包完整不可分,供应商必须对合同包内所有货物进行完整报价。供应商可按合同包响应,评审与成交以合同包为单位。
合同履行期限: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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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最近一期(季度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及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供应商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财务状况报告指“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税务登记证、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备注: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的规定,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5)供应商已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3.1.3供应商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及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1日至2024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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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